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全责方车辆投保交强险,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方式为:

第一,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其中财产损失2000元,医疗费10000元,残疾赔偿金110000元;

第二,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应该由商业三者险进行赔付,再保险限额内全部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如果三者险也不足赔偿,作为司机车主需要承担其他部分的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