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补偿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履行了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

3、一方在履行上述义务时比另一方付出得较多。

4、必须在离婚时提出补偿请求。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

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