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基本知识诉前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起诉前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民事诉讼原告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自诉人、被害人在诉讼开始之前得知被告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的可能,进而会影响到被告人对原告人或自诉人赔偿的,项人民法院递交的冻结其财产的申请书。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内容1.首部。(1)注明文书名称。(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正文。(1)请求事项。(2)事实与理由。3.尾部。(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2)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3)申请日期。(4)附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被申请人: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文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基本情况)被申请人:(基本情况)请求事项:(写明要求保全的财产)事实和理由:(写明要求保全的财物情况,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关系,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与要求保全财物的关系及财物名称、数量、质量、形状、花色、品种、所在地点及现状等。申请的理由主要写明需要保全的财物遭受侵害情况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及在判决执行中的意义)。证据和证据来源:写明能够证明申请请求的证据的名称、件数和证据来源。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若证据在申请人手里,应随同申请书一并递交法院;若证据不在申请人手里,应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线索)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