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

国家发放抚恤金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

抚恤金可以说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存在,一般来说抚恤金的基本特征主要有五个。即抚恤金不纳税、抚恤金不计个人收入、抚恤金不是残疾军人的生活费,以及抚恤金不能作为夫妻的财产进行分割、抚恤金一般不作为遗产。

抚恤金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物质帮助,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相关人员可享受一次性抚恤金。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