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开头应写明租赁双方的详细信息、租赁房屋的具体情况,正文注明双方自愿解除合同的承诺、注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申请意见,结尾签字署明订立日期。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第十九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