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挂靠纠纷应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建筑工程挂靠合同的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建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