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出卖股权需要合理定价,股东为了降低股权转让的所得税负担而故意低报转让价格税务机关不会认可。对于民营企业股东来说,其初创企业时,一般均是按照注册资本对企业进行投资,即企业在刚设立的时候所有者权益中只有实收资本。若干年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中除了包括实收资本外,还有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此时,如果企业的股东转让股权,税务机关起码应参照企业每股净资产或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股东低报转让价格,平价或者低价转让股权税务机关是不会同意的。如果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股东应该按照评估价格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此时的股权转让价格应该更高才合理。其次,法人股东转让股权的最基本节税策略就是要求被投资企业先分股息或者先进行盈余公积转增(盈余公积转增相当于分配股息)。因为法人股东从其他企业分回股息免税,分了股息就可以降低股权转让价格,节省股权转让的企业所得税。另外,对于买股权的股东来说,买什么样的股权很有说道,在买股权之前一定要求卖方股东先分股息,这种要求不影响卖方股东的个税,但对于买方股东意义重大。如果卖方股东不分股息直接卖股权,买方股东要多花钱,而且将来分股息要缴纳20%的个税,相当于自己多花的钱想拿回来要折扣掉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