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被注销了是不能被恢复的。

通常情况下,符合《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规定和主动退学的将被注销学籍。注销学籍将由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并根据要求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凡是被注销学籍并已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的将无法再恢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