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护照的有效期在护照的个人信息页内有标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七条: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内页中,有以下关于期限的信息:

1、签发日期/Date of issue:记载格式同出生日期;

2、有效期至/Date of expiry:记载格式同出生日期。

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

扩展资料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换发普通护照: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