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年龄规定如下: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八类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条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