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范围所谓人身保险合同是一种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合同。为了防止赌博和减少道德危险《保险法》对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下列人员可以作为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1、投保人本人。2、投保人的子女(父母为其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需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父母不能为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但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不受上述两条的限制)。3、投保人的配偶、父母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需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否则,合同无效)。4、除前款规定以外,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其他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需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否则,合同无效)。所谓成年人是指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所谓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指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二、人寿保险理赔申请人的要求申请人:1、被保险人2、监护人3、受益人—保险单指定受益人;4、法定继承人—保单未指定受益人,身故保险金作为遗产分配。原则:我国遗产继承可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顺序:(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上申请人均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理赔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