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或组织,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关于法人的规定

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1、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