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遗产公证的办理如下:

首先,要先确定管辖问题;

其次,申请人的身份必须为继承人,不能由他人进行代理;

再次,填写放弃遗产公证申请表及其他资料;

最后,本人签字的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

公证机关查明事实,依法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公证书自公证审批签发之日起生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