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机关非法扣押许可证,该怎样维权《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有的用人单位滥用强势地位,通过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限制劳动者合理流动。很明显,该公司收缴扣押其建造师证书是违法的。二、用人单件违法扣押劳动者证件处罚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给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的这一权利,依法为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不得以扣押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方式对劳动者进行刁难和打击报复。三、用人单件违法扣押劳动者证件维权方式一旦用人单位出现此类违法行为,劳动者应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仍不立案查处,你可向监察支(大)队的主管部门即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四、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应当通过加强内部管理,以企业文化、合理的薪酬、职业前景等留住员工,而不是以扣押相关证件等不合法行为限制员工跳槽,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美其名曰是替员工“保管”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想规避“扣押”的法律责任,这显然是行不通的。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让大家对行政机关非法扣押一些证件,我们要如何维权的相关的知识的有一个更深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