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资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政策优惠。

5、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涉及前置审批行业需提供审批意见)。

携带上述文件到当地所属的工商所,向工作人员说明要办理那一类的营业执照。检验过有关文件后,工作人员会给表格要填写。

二、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程序:

带上上述材料到所属工商行政管理所,每份材料建议4份,照片2张即可。

先核名,大众化的名称基本上都已被注册,一般可以添加上区名街道等区分开即可。

核名过后,领取一份《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根据上边的要求签字和粘贴部分文件,如身份证复印件等。

提交所有材料时,需要在复印件上边写上与原件或实物一致的承诺并签字。

一般10个工作日后就会核发营业执照,通知领取营业执照时,没有任何费用,但会让购买墙挂的框,大概30元左右,这个看个人需求,可以不买。

扩展资料: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含《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经营者基本情况表》、《经营场所证明》表等表格,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填写《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设立登记申请书》);外来人员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还应提交《暂住证》复印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未取字号名称的个体摊商不提交);

3、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2]

(二)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个体工商户变更(备案)登记、换(补)营业执照申请书》(含《个体工商户变更申请表》、《经营者基本情况表》、《经营场所证明》表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妥相应内容);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3、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名称:《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变更经营范围:新增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请注意: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注:个体工商户不能跨区县变更经营场所。

(三)个体工商户换(补)照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个体工商户变更(备案)登记、换(补)营业执照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丢失营业执照申请补发的,应提交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登载执照挂失声明作废的报样。

(四)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签署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税款、职工工资已结清的说明;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