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牵起了房产加名热,然而却暴露出许多问题,婚姻已不可信,爱情更是飘渺,大众对婚姻缺乏信心,更有人将婚姻的一切包括爱情都寄托在房子上,同时还寄希望法律也照此保护。现在,只要买了房就会谈到加名这个问题上,那么房产证加名后是不是离婚时能得到财产呢?房产证加名后不一定有一半的房产大多数人认为,对于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产权房屋,另一方加上名字,可理所当然地享有二分之一的产权。通常来说是这样,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是按份额分配,一般都是均等的分割,那么也有加名特别的约定,比如说你的房子比较大,这个房子的价格是过亿的房价,规定你只有十分之一的房,所以加名时会规定你只有这个份额。在司法实际的判例中,目前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虽然确定加名字的一方有产权份额,但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方式,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的年限等因素,使得加名一方的实际产权份额不足一半。因此,夫妻双方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同时,可通过协议明确确定每个人在房屋所享有的产权份额,以此确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的比例。有这样的协议,房屋的产权才可得到充分保护。举个例子:房产证上有名字没出钱离婚仍难分一半房产小夫妻离婚时,夫妻名下房屋要分割,女方以产证上有名字为由,要求分得婚房的一半折价款。但是房屋是父母出资购买,购房时,对购买房屋的出资情况以及房屋的实际权利人,签订一份家庭协议,女方以“见证人”的身份在协议上签了名,与房屋没有关系,仅是“挂名”而已。最后法院认为根据家庭协议约定,房屋由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也归两人所有。但是,基于在实际购房时将产权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男方父母对此并无异议,因此,房屋应认定为男女双方和男方父母四人共同所有,女方只能分得房产的15%。房产证加名处理不好会酿成恶果曾经有新闻报道松原某男子为了讨好自己的女友,主动把她的名字加到了房产证上。但二人感情破裂分手后,女子要求男子付给她一半房钱,男子一怒之下将女子杀死。房产证加名处理不好就会酿成很严重的后果。人生关系人生观不正确,有些异性之前不是感情的交往,而是参杂太多的物质,这个时候,由于动机不同,企图其反对方的财产,导致对方一些怨恨的情绪,可能产生纠纷,出现极端的事情,那么我们如何避免纠纷呢?首先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世界观,物质观,如果我们所有财物取得都依赖于劳动所得,不希望以其他关系,但也不是夫妻的关系,减少一些不道德的或让人觉得不正常的关系加名,这种纠纷会就会降到最低的程度,就是一切以自然,以自己的诚信劳动,不是以不道德的关系来取得财产,那么保证自己的安全,也保证别人的安全。结语对于房产证“加名热”表现出两个问题。一是“恐惧症”:婚姻已不可信,爱情更是飘渺,大众对婚姻缺乏信心。二是“妄想症”:将婚姻的一切包括爱情都寄托在房子上,同时还寄希望法律也照此保护。一方婚前所购买的房屋,婚后按揭的房产,离婚后,另一方只能分得婚姻承续期间共同还款的这一部分。现在,广大网民朋友,尤其是女士们都感到特别不安全,结婚十几二十年,房子还是别人的,与自己没关系,自己陪嫁的嫁妆,比如说电器,汽车,家具等都破旧了,都没有用处,而房子还在增值,就认为不公平,要加自己名字,这个可以理解。本人认为感情够深,男方加上对方的名字,这是对爱的承诺体现,那么对待女方这方说,如果对待爱情有足够的信任,即使不加名,也会有足够的信心。可是现在对大家对婚姻也越来越没有安全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