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分手三种情况可索回彩礼问:我家是农村的,我弟弟是2007年结婚,婚后由于我弟弟和弟媳妇都在外地不同的地方打工,所以在一起生活的时间很少,现在我弟媳妇想和我弟弟离婚,我家可以索回当时支付的彩礼钱吗?律师回复:三种情况下可以索要已支付的彩礼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第(二)、(三)项规定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根据该条规定返还彩礼的条件是,婚前给付彩礼造成你们家的生活困难。这种情况下在你弟弟离婚时主张返还彩礼法院才会支持,并根据结婚的年限进行部分给付。

相关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