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人身权是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与人身相联系的,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著作权人身权的内容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四项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