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隐匿邮件罪立案规定:本罪是行为犯,只要邮政工作人员实施了私自隐匿邮件的,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本罪的主体是邮政工作人员。这里的邮政工作人员,是指国家邮政事业管理部门的营业员、发行员、分拣员、投递员、接发员、押运员以及受邮政部门委托的代办员、分邮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