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绩效低是不能够对员工进行辞退处理的。

以绩效不达标辞退员工是违法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金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是因为劳动者原因用人单位解除的可以不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在以上因素范围内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也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

显而易见,年度绩效低并不能算作合理的辞退员工的借口和理由。不属于法律规定中,用人单位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情形,公司的做法是不受到法律保护和支持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监察机关投诉与法律仲裁等手段,获得自己的合法权益,索要相应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