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女方迁移户口为例:女方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或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