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去世,其遗产份额由儿子父母,儿子的配偶,儿子的子女继承。一般情况下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继承其遗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