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右转与直行电动车相撞,如果是电动自行车,机动车全责,电动车不需要赔偿。如果是电动摩托车,摩托车全责。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判断,以时速20公里、50公里为界限。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第三十八条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第五十三条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