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达传票的,一般会在传票上写明开庭日期的,一般是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