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管辖法院的确定方法是:合同中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争议为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约定管辖法院时需注意:不能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一般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