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侵权行为知识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有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此适用民法上的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这是最常见的侵权行为,例如行为人故意损坏他人财产,故意损伤他人身体等。以下是一般侵权行为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侵权制度中的一般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这里要注意侵犯的必须是支配权,也就是民法中的人身权、知识产权、和物权,这与《合同法》第121条的规定是极其吻合的,也就是说,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而不能直接向第三人主张侵权责任,除非法律有规定或当事人之间有约定。这一规定也是与合同的相对性相吻合的,所以侵权行为,侵害的只能是支配权。民法中的侵权制度包括一般侵权、共同侵权与特别侵权,这里,我们只分析一般侵权行为...全文◇一般侵权行为的基本理论侵权行为及一般侵权行为的概念侵权行为的概念涉及侵权行为侵害对象的判断、侵权行为法所保障的权益范围的界定以及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等多方面的问题,过错说。我国台湾学者郑玉波先生认为,侵权行为乃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或利益,而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之行为也。不法行为说。该说认为侵权行为是对法定义务的违反。王利明教授指出,侵权行为就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并造成损害,违反法定义务,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o[5]赔偿责任说。该说主要从侵权行为的后果来界定侵权行为...全文◆相关知识:◇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一、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要件。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并不违法,即使产生了损害事实,也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般而言,产生了损害后果的行为大都是违法的,但也不排除给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了侵害,但并不违法的情况。如正确执行职务的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等。所谓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根据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又可以分为作为的违法行为与不作为的违法行为。作为的违法行为,是指法律禁止实施某种行为,行为人违反规定实施了该行为。如法律规定禁止毁损他人的财产,行为人实施了毁损他人财产的行为,即构成作为的违法行为。不作为的违法行为,是指法律要求人们在某种情况下应实施某种行为,而负有此种义务的人却未实施。如法律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地下设施应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如果施工者没采取该项措施,就构成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全文◇一般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证明的主要事实是:侵权造成的损害事实。应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损害的客体、损害的对象、损害的结果、损失的性质和损失的范围。侵害物质性人格权的,还要证明身体伤害的程度,是否丧失劳动能力,是否造成死亡结果;证明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如医疗费、误工损失、护理费、残废者的生活补助费、死者的丧葬费;证明残者、死者以前扶养的直系亲属生活补助的范围,等等。侵害精神性人格和身份权的,还应证明人格利益、身份利益的损害程度,侵害的是何种要权利,有无经济损失,损害的后果如何...全文◇一般侵权行为的无过错损失分担责任我国《侵权责任法》已经颁布,但民法学界对侵权责任的一些基本问题实际上尚未进行深入探究与充分研讨。在欠缺充分的学理积累情况下仓促制定的《侵权责任法》乃至民法典无异于先天不足的早产儿。身处法典化时代的民法学术共同体必须为民法典的制定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以提高民法典的水准。对侵权责任制度而言具有根本性意义的首先是归责原则问题。我国民法学界在20世纪80年代末与20世纪90年代前期对该问题曾有过比较激烈的论争,但此后逐渐归于沉寂。近两年来随着《侵权责任法》的起草,出现了大量关于侵权责任的研究成果,但很少涉及归责原则,过于紧凑的立法进度使民法...全文◇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区别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主观过错实施的,应适用侵权责任一般构成要件和一般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特殊侵权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在侵权责任的主体、主观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的构成要件不同于一般侵权的行为,应适用民法特别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两者的特点和区别如下:首先,法律没有对一般侵权行为类型作出具体的规定;法律则直接规定了具体种类的特殊侵权行为。对于一般侵权的类型,民法通则只作了笼统的规定,而对于特殊侵权行为的具体种类,法律则作出了规定。例如《民法通则》第121-127条,产品质量法第41条...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