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手续是有专门的警官办理的。接刑满释放人员不需要办理手续。刑满释放人员首先要拿到监狱开具的刑满释放证,到服刑前的户籍所在地办理激活户籍信息的手续。然后就可以按照正常人的方式享受公民应当享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五条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三十六条 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无条件为释放人员办理户籍登记。

对于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工作,一般可分为两类:

(1)留在劳改机关安置就业,即留场(厂)就业。这类包括强制留场(厂)就业;自愿留场(厂)就业,包括特殊情况留场就业的;原有留场(厂)就业,即根据过去制定的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就业政策历年留下的。

(2)放回捕前所在地或直系亲属所在地,由当地有关部门安置就业。对这类安置就业可掌握下列原则:一是刑满释放人员未婚的,放回父母或抚养人处;二是有配偶的放回配偶处;三是丧偶的或离婚的放回子女处;无直系亲属的,可投奔其他亲友,凭释放证办理落户手续。

扩展资料:

一、刑满释放户口恢复条件:

1、监外执行。

因判刑已被注销户口,现监外执行要求恢复户口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决定书或者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保外就医的决定、户口注销证明、居民户口簿、家庭关系证明、房屋产权证和入户申请表向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申请异地恢复户口的,应当符合恢复地户口准入条件。

2、刑释解放。

因判刑已被注销户口的,在刑满释放或者假释后,凭监狱管理部门开具的释放证或者假释通知书、户口注销证明、居民户口簿、家庭关系证明、房屋产权证和入户申请表向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申请异地恢复户口的,应当符合恢复地户口准入条件。

二、刑满释放户口恢复办理材料

1. 原《户口簿》;

2. 《释放证明书》;

3. 《解除劳教证明书》。

三、刑满释放户口恢复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

2. 派出所审核;

3. 报县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审批;

4. 符合条件的签发户口恢复通知单或在入户介绍信上签发意见,反馈派出所,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派出所重新审核;

5. 派出所通知申请人办理相关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