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包工程支出

(1)、专业分包,进项抵扣税率为10%(2018年5月1日前为11%)。劳务分包(清包工除外),进项抵扣税率为11%(2018年5月1日前为11%)。

(2)、清包工:清包工(分包方采取简易计税),进项抵扣税率为3%。清包工(分包方采取一般计税),进项抵扣税率为10%(2018年5月1日前为11%)。

2、机械使用费: 外购机械设备进项抵扣税率为17%。购买机械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一次性抵扣,但购买时要注意控制综合成本,选择综合成本较低的供应商。

(1)、 租赁机械:租赁机械(只租赁设备),进项抵扣税率为17%,3%。租赁设备,一般情况下适用税率为17%;但是若出租方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使用征收率为3%。

(2)、租赁机械(租赁设备+操作人员),进项抵扣税率为10%(2018年5月1日前为11%)。

4、临时设施费:临时设施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7%、3%。工程项目发生的临时设施费用,例如购买的脚手架、活动板房、围墙等,这些费用的支出都是可以一次性抵扣的。

5、水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0%(2018年5月1日前为11%)、3%。从自来水公司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抵扣3%的进项税,从其他水厂购买的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10%的进项税。(2018年5月1日前为11%)

6、会议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公司召开大型会议,应索取会议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分项列示服务,单独开具餐费的发票,餐费的进项税不能抵扣。

7、劳动保护费用:劳动保护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7%。

(1)、公司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规程,用于改善公司生产人员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和消灭职业病等各种技术、保健措施方面开支的费用。

(2)、例如给员工购买个人防护用具,安全用品等用品,进项税可以抵扣。但要与福利费进行区别,如果是福利费就不得抵扣。

8、房屋建筑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0%(2018年5月1日前为11%)、5%。

(1)、取得不动产,要区分对方不动产取得时间。在2016年5月1日之后取得的,适用税率为11%,公司可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在2016年5月1日之前取得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适用5%的征收率。

(2)、租赁不动产,要区分对方不动产取得的时间,在2016年5月1日之后取得的,适用税率为10%(2018年5月1日前为11%);在2016年5月1日之前取得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适用5%的征收率。

9、利息支出及贷款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6%。贷款的利息支出,不能抵扣,与之相关的手续费、咨询费和顾问费都不允许抵扣。

10、银行手续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办理转账,汇款时发生的手续费都可以抵扣,要向银行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11、保险费

(1)、劳动保险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应取得税率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备注:人身保险除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保险费外,暂不可抵扣。

(2)、车辆保险和不动产保险进项抵扣税率为6%。应取得税率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12、维修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7%、10%(2018年5月1日前为11%)。修理费用于有形动产的修理费用,如汽车修理费、机械设备的修理费为17%;而对于不动产的修理费税率是10%。

扩展资料

1、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

2、所说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外购(含进口)货物或应税劳务、以物易物换入货物、抵偿债务收入货物、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以及在购销货物过程当中支付的运费。在确定进项税额抵扣时,必须按税法规定严格审核。

3、税额抵扣又称“税额扣除”、“扣除税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在计算缴纳税款时对于以前环节缴纳的税款准予扣除的一种税收优惠。

4、税额扣除与税项扣除不同,前者从应纳税款中扣除一定数额的税款,后者是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一定金额。因此,在数额相同的情况下,税额抵扣要比税项扣除少缴纳一定数额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