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税费有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营业税:房屋产权满五年的免征,未满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三)房屋买卖;(四)房屋赠与;(五)房屋交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