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状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首部:在这一部分里,要写清楚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以及邮政编码或者联系电话等,便于人民法院联系。

(2)案由和诉讼请求:这一部分要写得简要、具体,既要内容全面,又要语言简练。

(3)事实与理由:在这一部分里,要写清楚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要按照犯罪行为的4个构成要件,写清楚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5)尾部:这一部分要写清楚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具状人姓名及具状时间,如果被告人不只是一人,自诉人在提交自诉状时,需要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的副本。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