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起诉状应当写明买卖关系中原告、被告双方身份信息等基本情况;案由和诉讼请求;房屋买卖纠纷的事实及证据理由;本案诉讼费的承担;起诉人署名以及日期。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