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的租赁合同期限最长是二十年。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同时,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