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本厂是股份制企业,厂长是总经理大股东,他的儿子是本厂职工并是本厂印刷品供应商,供应价格比市场价贵几倍而且不开发票。请问各位律师他有犯法吗如果有,是犯那一条律师答复:您好,厂长的行为.网友:本厂是股份制企业,厂长是总经理大股东,他的儿子是本厂职工并是本厂印刷品供应商,供应价格比市场价贵几倍而且不开发票。请问各位律师他有犯法吗如果有,是犯那一条律师答复:您好,厂长的行为至少构成关联交易,是公司法所禁止的,可以由董事会开会向总经理提出质询,如果该行为属实,可以要求他补偿损失,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贵厂是国有企业,厂长的行为情节严重,可能构成犯罪。网友:本厂原是县政府农委属下企业,98年转股份制企业,厂长是董事长大股东并拉帮结派,所以律师说的靠董事会是不可能。他的儿子是本厂职工并是本厂印刷品供应商,价格比市场价贵几倍(每年仅供本厂就三十多万印刷品)并不开发票。请问各位他有犯法吗如果有,是犯那一条律师答复:如果确实涉及偷逃税款比较多,则可能涉嫌构成偷税罪。税罪(刑法第201条),是指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人或企事业单位及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故意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伪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当缴纳的税款,并且达到法定偷税数额或者是又偷税的行为。行为人偷税数额要达到一定比例和数额或者具备法定情节,才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201条规定,偷税数额占应缴纳税数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才构成犯罪。对多次犯有偷税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对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犯偷税罪的处罚,根据偷税数额的大小和情节,《刑法》第201条规定了两档处罚:偷税数额占应缴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10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应缴纳税数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偷税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该罪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