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分类是指在理论上将刑事证据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别。法理上的证据分类:

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按照证据的不同来源,可以将证据划分为两类。

2、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根据诉讼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系,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两类。

3、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可以将其划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两类。

4、本证与反证。根据是否为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提出的要证明的事实根据,可以将证据分为本证与反证两类。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