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的过程:
1、卖方要配合买方进行产权调查。包括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
2、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详细签订房价,付款方式,交房时间和定金多少。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销售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中介公司为买家到相关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贷款申请时间比较严格,时间多数为半个月,当然每个地区不一样。较后待银行审批后,获得同意发放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
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买卖合同(原件);
3、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