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教育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是指在现代社会里,培育人们有效地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生活、培养明达公民的各种教育手段的综合体;狭义是指在养成参与国家或社会公共生活一分子必要知识的公民学科。根据公民教育所涉及的深度和广度,把公民教育理解为三个方面:“有关公民的教育”:强调对国家历史、政体结构和政治生活过程的理;“通过公民的教育”:通过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的活动来获得公民教育;“为了公民的教育”:在知识与理解、技能与态度、价值与性向等各个方面培养学生,使学生在未来的成人生活中能够真正行使公民的职责。
公民教育(citizen education)是每个出生在这个国度里的人都有权接受的教育,如在未成年前须接受的义务教育,以及此后的职业技术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
"发展(公民)教育"对大多数人来说还是个陌生的名词,对于发展(公民)教育最早的清晰的概念是联合国1975年给出的定义,即:"发展(公民)教育"关注各国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人权、尊严、自主及社会公益等活动;鼓励思想交流及汇集,并行动起来以推动社会改变;塑造一个较合理和公正的社会和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