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二次庭审的情况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2、第一百六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3、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扩展资料

民事案件二次庭审的判决明细

据了解,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二次庭审上可做出以下三种不同的判决:

1、维持原判

维持原判适用于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情况,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适用于认定事实错误或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3、改判

改判适用于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或原判决在事实认定上证据不足,可查清后直接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