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不具备在农村购房的资格,城市居民也不得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农村的宅基地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非本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也不具备在本集体购房的资格。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对符合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乡镇企业,因发生破产、兼并等致使土地使用权必须转移的,应当严格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要对未经审批擅自将农民集体土地变为建设用地的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限期恢复农业用途,退还原农民集体土地承包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依法重新办理用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