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蔡县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到北京医院看病,需要县级医院转诊证明。
医疗费结算按新蔡县有关报销规定执行。
看病之后,带北京市医院看病的病历,药费单据,参保人的医保卡,参保人的身份证等。
到《新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审核并且报销医疗费。
【2】根据:《人社部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通知》
四、参保人员因当地医疗条件所限需异地转诊的,医疗费用结算按照参保地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负责审核、报销医疗费用。有条件的地区可经地区间协商,订立协议。
委托就医地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