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除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以外,能补偿。公司应当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如果劳动者在该公司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的工资来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