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5日。也可以按周、按日、按小时支付工资,具体按什么周期支付有单位和劳动者自行约定。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50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