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说的主审法官,准确地说应该叫承办法官2、承办法官具体负责本案,总结庭审情况、证据,得出初步结论、起草判决书都是承办法官的事情3、至于为什么要弄三个人来审理,是因为,法律规定,你这种案件必须要合议庭4、但是,法官很忙,又不能违反法律,所以就只能采用这种方式规避5、那么,合议庭其他成员就只需要最终在定性上讨论下,甚至只听一下承办法官的想法,甚至仅仅只履行个签字程序,走个过场6、至于为什么承办法官不是审判长,一是级别不够,因为有庭长或院长在,轮不到他当审判长,二是在实务中,审判长往往已经被当成了一级官阶,审判长成为了一个审判小组的组长,被固定下来了,因而他也不是审判长7、故而,庭审中,往往发生,坐在中间的审判长不发言,不询问,仅仅只是坐着,而工作都是由旁边的审判员来做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