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教师辞职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再送教育局审定后,告知辞职手续办理事宜即可。

1、辞职报告

向所在单位提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合格的辞职报告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能过激,以免白纸黑字上留下对你不利的“案底”。

2、送教育局审定

经学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交区教育局人事科待批。

3、教育局人事科将提出辞职的人员名单提交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

4、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辞职的,到所在学校办理辞职、工作移交等手续,并由所在学校负责人开具办理完辞职、工作移交等手续的《证明》。

5、辞职教师须持《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30日内到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扩展资料: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2、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