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提前准备。很多人等事情闹僵以后再准备证据,你想想对方能让你轻易拿到证据吗?平时就应当有证据意识,有关劳动关系的事实都应保留书面的资料;二要准备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这种证据最基本的是劳动合同,还有工作服、工作证、胸卡、通信录、名片等等能证明你在某单位工作的辅助材料或证人;三要准备能证明工资待遇的证据。像工资条、存折、工资卡、领工资的签字记录等等;四要准备单位或者职工违法、违反劳动合同的证据;五要准备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据。每个案件的情况不同,要根据具体情况准备具体的证据。有些单位签合同后不给职工合同,发工资不留任何凭证,不让职工有一点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东西。但是这都不要紧,只要有事实存在总会有一些“蛛丝马迹”。最重要的是要做有心人,有证据意识。单位也一样要有证据意识,有些“刁钻”的职工懂得一些法律知识,利用单位的管理漏洞,制造一些恶意的仲裁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