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立案标准:1、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虚假证明文件虚构数额在一百万元且占实际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