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是几年诉讼时效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为我国民法总则188条的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特别诉讼时效指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而制定的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主要有:1、一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2、三年。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3、四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综上可知,房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但《民法通则》同时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受保护期最长20年。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