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成立的条件:合同关系已经存在合同变更是针对已经存在的合同,无合同关系就无从变更;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法院、仲裁庭裁决,或者援引法律直接规定,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变更方式有要求,则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特殊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