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服务外包企业的研发费为什么不能加计扣除?小王:因为服务外包企业是受托开发,其发生的费用属于开发成本或服务成本。此外,服务外包企业也没有知识产权,所以不能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老师:研发费计入哪个科目?小王:研发费用在“管理费用”下设的研发费中归集。老师:那么开发成本计在哪个科目呢?小王:成本啊,可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老师:如果开发项目跨期,成本又该如何处理?小王:成本是损益类科目,其项目发生时计入存货科目进行归集,然后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成本结转,未完工的成本仍在存货科目归集。老师:如果开发项目跨年且没有结转收入,那么对应的存货是否应该有余额呢?小王:应该有,会计上有一个配比原则,意思就是,收入没有确认,成本自然也不能确认。老师:将上述问题连起来看,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小王:服务外包企业从事的是受托开发业务,其发生的支出,应计入开发成本,如果项目跨期,一般情况下,资产负债表上的存货一栏应该有余额。老师:如果报表上没有余额或者余额很小,意味着什么?小王:说明企业有可能将开发成本全部结转进损益处理了。老师:收入不确认,成本却都结转并确认了,企业所得税又该怎么处理呢?小王: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得很明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收入不确认,成本也不能确认,要么都确认。老师:将企业的会计处理和税法规定结合起来看,能看出什么问题?小王:服务外包企业的会计报表上存货项目无余额,则说明企业很可能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应纳税所得额,这又是一个报表分析的好方法。老师:实践过程中,我们习惯将项目成本法运用于制造企业,对以人力资本为主要成本的非制造型企业来说(特别是服务外包企业),特别容易忽视项目成本法的运作。企业很容易将当期发生的各项支出均纳入当期费用处理,这就出现了费用和成本之争。小王:会不会是会计上谨慎性原则的使用呢?比如研发失败?老师:这就是自主研发和委托研发的区别。委托研发首先需要对受托方进行能力的考核,只有能胜任相关任务的,才会将项目交与受托方。对受托方而言,如果项目研发本身存在不确定性,从谨慎的角度来看,其直接劳务已经提供,也需要委托方进行补偿,特别是研发成果只归属于委托方的时候,所以不能用谨慎性原则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