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信用卡消费备用金可以在柜台或是自助取款机上取现。消费专用备用金到账后无论是否使用或者使用多少,都会按照成功申请金额正常收取手续费。

“消费专用备用金”手续费分期收取,收费标准将依据持卡人实际用卡情况进行调整,具体费率表如下:

拓展资料:

平安银行信用卡消费备用金需要主卡持卡人可通过信用卡网上银行、口袋银行、电话直接向平安银行申请,平安行经核准持卡人申请后,会于犹豫期后的两个自然日内将款项划至持卡人信用卡账户。

“消费专用备用金”币种仅限于人民币,申请资格、可办理金额及可申请期数,以平安银行根据客户的用卡情况综合评定为准,可办理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持卡人成功申请“消费专用备用金”后,如需终止该业务,须持卡人向本行提出申请,申请获批后,“消费专用备用金”业务的全部剩余本金及剩余未支付手续费视为到期应付,计入当期信用卡账单(已入账手续费不退还),持卡人需要一次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