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报税:

(1)每月7号前,申报个人所得税。

(2)每月15号前,申报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3)年底时申报一次全年的印花税。

(4)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每年4月15号前、10月15号前申报。

(5)车船使用税,按照单位主管税务局要求的期限进行申报。

(6)纳税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和上门申报。如果网上申报,直接登陆当地地税局网站,进入纳税申报系统,输入税务代码、密码后进行申报。如果是上门申报,填写纳税申报表,报送主管税务局。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